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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錄、經學示意word版】转帖自經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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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錄、經學示意word版】转帖自經禮堂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作春温。衍行无若,清轻如风行水上,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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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示意

明德書院經禮堂 吳太常 著

古文家評蔣子《公羊學引論》
1

夷夏之辨問答
12

今古文雜議
15

尚書學論

16

三禮學論
18

禮學拾階

18

關於喪服制度與男女平等問題
20

漢學論

22

後序

為戊子曲阜祭祀助祭

古文家評蔣子《公羊學引論》

[·後為蔣先生原文或對原文的總結;案後為我的評論]

·政治化的儒學將君主制度絕對化。

政治化的儒學將君主制度絕對化主要表現在將君主上升為與天同格,成為天的化身,這樣就使君主擁有了同天一樣的絕對超越性,從而使對君主制度的批判喪失了超越的形上基點。如《古周禮說》認為:"天子無爵,同號於天"。《春秋左氏傳》也認為:"施于夷狄稱天子、施于諸夏稱天王",即亦認為天子非爵稱。由於古文學認為天子非爵稱而同號于天,天子就不再是人類世俗政治制度中爵祿職位的理性安排,而是超越于人類現實政治制度之外的至高無上的神聖存在。這樣,古文學就極盡尊君之能事,力圖使君主的這種絕對超越性在現實的政治禮法制度中表現出來。例如,在婚禮上,古文學主張天子不親迎;在聘禮上,古文學主張天子不下聘;在郊禮上,古文學主張祭天屍;在名義上,古文學主張天子不可出。所有這些,都說明古文學通過極度的尊君把君主制度絕對化,使君權具有絕對的超越性,從而賦予君權絕對的合法性和權威性,使人們不敢也無法對君權提出批判和反對(君天一體故不敢,君外無天故無法)。這樣,古文學就完全意識形態化,成了典型的政治化儒學,起到了無條件地維護君主專制統治的作用。

在婚禮上,公羊學主張天子親迎;在天子與妻党的關係上,公羊學主張天子不臣妻之父母;在聘禮上,公羊學主張天子下聘;在郊禮上,公羊學主張祭天無屍,並主張天子喪禮不廢郊禮;在政治上,公羊學主張以天之端正王之政;在名義上,公羊學主張天子可貶可出。

案:

1、天子不親迎,出左傳。是因爲天子不為賓。不為賓則無法見女家主人。諸侯親迎,則諸侯可拜見諸侯。天子親迎,則是天子拜岳父,還是岳父拜天子呢?這確實有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但是,公羊成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晉,傳: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自其私土而出也。周公自私其土故出之,可見本不當自私其土,不也是天子不為賓的意思嗎?況禹之喪,四海遏密八音;高宗服喪,三年諒闇,難道今文尚書、論語不是以天子為天下主嗎?

對妻黨,古文無明文,但《喪服四制》給出了原則:門內之治,恩掩義;門外之治,義斷恩。《周禮》給出的內外朝位元,也説明瞭宏觀原則。外廷主君臣,內廷主長幼,君主之於親黨,不可一概而論,這種區別至明朝依然保留。

2、聘禮:秋官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間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災。春秋,有凡伯、南季、宰渠伯糾、仍叔之子(左氏譏其弱)、家父、宰周公、王季子,左傳皆未有疑詞,且傳尚有:周內史叔興聘于宋。不知所據是何古文?

3、祭五帝用屍,禋祀大概有屍,不能肯定說有代表天的屍。如果以屍為魄之相通,求諸陰,則祭天不裸,是不求諸陰,則天不可有屍。那麽周禮中所說的屍,是五帝之屍,和郊天配祖之屍。但但我更傾向於立屍的意義,不過如周旅酬六屍,曾子曰:周禮其猶醵與!這種愉快的場面有祝嘏的效果。則既然社稷可以立屍,天也未嘗不可。

喪不廢郊,這個明朝也是如此。左傳:宣公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猶三望。傳:不郊,而望,皆非禮也。注:言牛雖傷死,當更改蔔,取其吉者,郊不可廢也。前年冬,天王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廢天事。《禮記·曾子問》:天子崩未殯,五祀不行,既殯而祭。自啟至於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巳葬而祭。

4、天子無出,見左傳僖二十四: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這與公羊傳:王者無外,有什麽區別?與隱元年祭公來,傳:王者無外,言奔則有外之辭也。有什麽區別嗎?如果認爲這是古文派的崇王傾向。那麽王狩於河陽,難道是夫子的崇王傾向了嗎?

似乎先生此處是說公羊認爲可以出君,而古文不同意。但就左氏對季氏的態度,可見對為君之微也的君,也不甚尊敬。

5、君天一體,君外無天,不知根據何在。如果是因爲稱天子、天王,那麽春秋就那麽用。而且天難忱思,不易唯王,毛傳也未有疑問。

6、天子無爵,是《周禮》不紀錄天子的職責。這或許是尊崇(如今文攻古文),或許是架空(如王莽竄權作周禮說),或許是闕文(考慮到三公也沒有)。至於《周禮》是否藉此強化君權呢?這要具體分析周禮王權,按照周禮文本,可分爲三類:

一、曰佐曰贊,是王與百官共治之。百官治其目,總其凡;王不過攜其綱,應其變。遇有衝突,王需與百官商議解決。

乃立天官塚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

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

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

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

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

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制畿封國,以正邦國;設儀辨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立監,以維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職,以任邦國;簡稽鄉民,以用邦國;均守平則,以安邦國;比小事大,以和邦國。

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

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大宰: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亦如之。

司會: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塚宰廢置。
(仍然是塚宰與王並掌之)

天府: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詔王察群吏之治。(因爲天官主之,此處王察或許是獨自查考,但依然不可能超越大宰給予治理,還是大宰與王並掌之)

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只能説是於大宰並掌之)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治。

鄉士:獄訟成,士帥受中;協日刑殺,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會其期。

遂士:若欲免之,則王令三公會其期。

縣士:若欲免之,則王命六卿會其期。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作春温。衍行无若,清轻如风行水上,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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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部分二~··

應答錄

明德書院 經禮堂 吳太常 著

序:參與的多元文明

答西學:
自由民主與憲政


2

就民主問題致國内民主派及儒家衛道士


4

法治的啓蒙,兼答法治、禮治,及近代中國人治產生的問題
8

社會主義國家:理想、制度與現實
16

選舉大義
22

公共知識與制衡:中西方選舉制度的比較
24

超越民選,回歸民治
26

教育是國家的樞機
28

民族國家與抽象華夏認同
32

窮心盡性,格物致知——談信仰與科學
34

網媒時代三論
37

網絡惡搞的干涉主義背景
39

答儒学:
儒家信仰
43

就教育問題給家長的建議
45

失去解釋體系的經典還有什麽意義?
47

論語直言說
48

孟子禮說
50

儒家對商業的態度
50

就漢服復興及儒生擔當的任務答諸網友
51

就信仰問題答基督教朋友
56

正確理解三從
57

當代儒學流派——經學的緒論
59

談夫子所教——王道與事功
61

我們的學派問題
63

儒生的素養與儒學的策略
69

對新理學的期待
71

心性之禮學基礎
72

興漢與讀史

76

通用公祭祭祀儀程
77

深衣标准——雅正而寬泛
79

個人漢服工作總結
80

行禮之難
82

禮學未來的工作


88

或問政事、或問儒者
89

或問書院、或問建廟
90

鄉居隨筆二、夜宿鳳凰嶺
91

後序

為戊子曲阜祭祀助祭



序:參與的多元文明

多元化是世界的趨勢。但多元並不憑空產生,而要靠每個民族貢獻出自己的一元,呵護好自己的一元,發展好自己的一元,然後才能匯成將來的多元。作爲一個儒生,我並不希求於力所不及的世界關懷。而只是從我自己做起:我是一個中國人,那我就保護好自己的純正傳統。我把我的傳統理解透徹了,就為世界的多元化,貢獻了一分心力。當然,我也希望我的這份努力,能對其他文明的守望者們有所啓發,使我們共建和諧。

我認爲中國至今的遺憾,就是一百年來東也不成,西也不就。似乎當一個民族失去了對自己傳統的敬意時,也就失去了滿懷敬意學習其他文明的能力。這使我尤其意識到多元社會,需要的恰恰是各自對本民族的深刻體認。所以,當有人站在多元化角度指責我們原教旨主義的時候,我只能把他們的多元稱爲缺席的多元。而我們所以珍視自己的經史子集,亦是相信這三千年的歷史,至少爲理解人類社會的規律,提供珍貴的數據和方法。我們謹以一個可靠的中國繼承者的身份,幫助世界正確地認識中國,借鑑中國。這,便是參與的多元

自由民主與憲政

很多人說自由或民主是最高信仰。可是對於西方來説,自由民主誠然是他們的最高理想,但他們的文明實體,也就是國家,卻是通過憲政而存在的。而正是憲政法制,與自由民主作爲理想的兩端,共同造就了西方政治制度的制衡體制,獲得了其合法性與穩定性。無論是說儒家怎樣,或者中國將來怎樣,難道我們能超越平衡的一端,而獲得生存嗎?

如果大家僅僅停留在空談妄想的階段,說說自由、民主自娛自樂也就罷了。畢竟在當前中國能夠掙得個人自由也是進步。但進步歸進步,人卻是要立大志的。豈能重復平時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之的沒落呢?

1、自由並不是最高的。西方古典(古希臘羅馬)自由表現為個人具有擺脫物質及家庭羈絆而參與政治,並負擔公共責任的權利。西方近代自由(商人性質的)表現為對個人法律保障及遷徙、居住、職業、財產、言論等的獨立權利。但作爲現代的自由理論,我更欣賞存在先於本質,也就是說,你的一切道德、性情、才智、行爲,都是無所拘束的,你只是一個無負擔的存在。這無疑在哲學上把自由提純了。但哲學的好處也正在於此,讓我們看到了提純後的自由注定陷入虛無之中。因爲自由並不提供意義,而就普通的人來説,卻需要道德、性情、才智,並且行爲還要受到現實的反饋(可以不受束縛,但必然接受反饋)。所以,從哲學上來講,達到自由的高度,是爲了大家能夠賦予自己一個存在的意義,以便決定自己的人生。所以,在薩特的著作中,英雄可以對塵事的苦難無動於衷,但他最終選擇了用自己的苦難拯救百姓。被俘的遊擊隊員也不會有什麽豪言壯語,但他們最終選擇了刑場,而不去做漢奸。所以,如果自由是一種情懷,那他應當是叫人抛棄短暫的利益;如果自由是一種危機,那他應當是讓人確立自己的含義。顯然,這個選擇的最優解,就是維護此時此地的道義。所以,追求自由的人在政權暴力的時刻倡導言論與人身自由(他們被稱爲民主主義),追求自由的人在財權暴力的時代呼籲經濟與權利平等(他們被稱爲社會主義)。這是因爲他們體悟了自由的真諦,選擇了當時當下的道義。而我們,為他們的選擇,為道義歡呼!(事實上,從個人自由的角度他們也可以選擇沉默乃至幫兇,但那將被歷史遺忘。)

2、民主並不是最高的。民主,是西方基於個人主義與平等主義的一種必然理念。但鑒于施實的複雜度,現代皆表現為代議制加政黨政治。就理念而言,通過抽籤或者投票,及多數原則產生的結果,只能稱之爲(盧梭意義上的)眾意,他衝其量是私意的加總。那麽,盧梭的公意究竟何在呢?他提到:人們願意相信,只有古老的意志的優越性才能是那些法律保存悠久。如果主權這不是一直在承認這些法律有益的話,他就會千百次地廢除它們。這就是爲什麽在所有體制良好的國家裏,法律不但沒有削弱,反而會不斷獲得新的力量的原因--古代的先例使得這些法律日益受人尊敬。相反,凡是法律越古老就越削弱的地方,就證明了這裡不再有立法權,國家也就失去了生命。這就是公意了。因爲如果確實存在一個最初的(或可思維逼近的)社會契約的話,那這種契約一定就是最古老而持久的法律。反映了當時全體公民的公意,並因爲切實體現了他們的意志,而被長久保持下來。所以,如果就民主的理想而言。他不僅僅是參政制度的維護者,更應當是這個國家各個層次的古老法律(在中國表達為禮制。在國家我們稱之爲憲法,在民間稱之爲習慣法)的維護者!

所以談論民主制度,我們必須首先建立憲政觀念。因爲民主作爲理想憑什麽用此時此地的形式強制大家服從?憑什麽要求少數服從多數?憑什麽要求公民推選代表而不是自己參政?以至於憑什麽使用暴力機關維護議會的召開和決議的落實?這些合法性問題都不是民主制度自己能解決的,都必須引用盧梭所說的古老的法律,並因此形成他們的制度和憲政。所以我們看到,凡是沿著本民族既有習俗所形成的參政制度,都是比較穩定有效的;而通過強制性嫁接、改革所獲得的政治制度,往往走向蕭條。不僅政府為然,民間的制度建設同樣如此。脫離了民間習慣法的民主理想(如民國時期的鄉村自制,國朝的人民公社,今上的基層民主),都難以為繼。

制度與理想往往存在深刻差距,而對西方民主之路,尤其如此。首先是近代性問題:直接民主不可能了。貢斯當說過代议制度就是,大众希望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没有时间去自己保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委托一定数量的人做他们的代表但代議制的經典問題就是:作爲代表,我是代表國家利益,還是代表選民利益?這難免歧路亡羊之慨。這種模糊性也使得選舉人監督成爲困難。後來,當普選制終于實現的時候,另一個經典問題出現了:貧困大衆(主要是工人)的政治權力如何保證?於是產生了民主社會主義(支持議會)與馬列主義(改朝換代)兩股思路。但這一進程帶來了政黨政治(並不是說近代沒有什麽輝格托利,但如同齊黨浙黨不被認爲是現代政黨一樣,他們的性質不同)。歐洲早期也像我們古代一樣反對政黨參政,但今天,誰還記得當年站在民主或民生立場上的道義責難呢?總之,西方一路走來,是對他們民族既有的契約倫理、市民公社,以及議會傳統的發揚,是憲政的確立。在這一過程中,一些本不情願的民主給予了,比如婦女和窮人的普選權;一些本來固執的理念放棄了,比如直接民主和反對黨派。我們為之歡呼,因爲他們在道義上是進步的。

3、憲政是文明的象徵。憲政是一個民族國家的古老傳統在現行制度下的文本確定。傳統,是要百姓知所措手足。從而民衆的行動是可以預期的,政客的詞彙是可以溝通的。我們一定不要與民族傳統作對。因爲當你試圖用先進理念改造社會的時候,天知道你的新鮮詞彙在你的盟友及百姓心中是什麽意思!當實踐暴露出你們的缺乏溝通時,社會卻已經是東也不成,西也不就(甚至倒退十年)了(作爲例證,可以參考梁漱冥先生關於鄉村建設與民初社會的論述)。聰明的做法,應當是利用民族固有傳統,引導他們在現代需求方面揚長避短(作爲例證,可以參考日本明治及戰後的兩次崛起)。現行制度,是說憲法要依據事實,可以帶有前瞻,但不要就著理想好高務遠。將來一旦實事求是,未免有些幻滅的虛無;如果朝令夕改,則國家將陷入無序狀態。所以,我們看到西方的憲法都是立足其見存制度的,是立足傳統而不是理論的。並且,他們把自己的憲政傳統追溯到他們封建時代的議會,蒙昧時代的習俗,一直到古希臘羅馬的經典。雖然,其實他們的制度的確是現代的,與古代的聯係基本是縹緲的;但是,他們要那麽做!爲了文明的榮耀。

而我們呢?儘管孔曰雍也可使南面,孟曰人人皆可為堯舜,且周有大比,漢有孝廉,魏晉有中正,隋唐宋明有科舉,但談選舉就是投票。儘管周公曰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訓用違。庶獄、庶慎,文王罔敢知于茲,且周有三朝,漢有廷議,唐有宰相會議,明有内閣,但談民主就只有議會。儘管詩云適彼樂郊,古詩帝力於我何加?國語士傳言,庶人謗,且唐以後無士族,宋以後無部曲,明末遷徙合法,但談自由就只有美國。儘管伊尹曰嗣王戒哉,祗爾厥辟,辟不辟,忝厥祖,且周有呂刑法經,秦律詳審,漢重春秋,唐有律典,宋明治鄉約,但談法治就只有英美法。儘管周禮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且周有比閭族黨州鄉,宋明則社學鄉約保甲,但一談鄉治就是自治選舉。儘管學記家有塾,黨有序,術有庠,國有學,詩云言告師氏,言告言歸,且隋唐有縣學書院,宋明有社學閨塾,而近代書院咸與維新,但一談教育就只有產業化!

周禮以商賈阜貨而行布以賈民禁偽而除詐藪以富得民,且漢用弘羊,宋用荊公,早知商賈之才,經濟之策,用之可以裕民富國,又何必當年姓社姓資之爭?子曰君子群而不黨,所以儘管有黨人碑、點將錄,但華夏民族對黨派政治始終不以爲然,而今要麽黨性保鮮,要麽兩黨多黨,投鼠忌器,螳螂捕蟬,何若順從民性,共垂而治,消弭黨派呢?

子貢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王制四方之民異性;禹入裸國,裸入衣出;桓公貼楚,止於王事,故宋有僧司,明有掣簽,而儒釋道回(伊斯蘭教)景(天主教、基督教)素來共處;雖南夷與北狄交,中國不絕若線,但東漢允内遷,明朝許通婚,唐有節度使,明有土官土斷,華夏何嘗不寬容?而今只知道有民族國家,卻不知道夷夏之辨,就是要進行有中心的民族融合,以促進統一。只知道民族自治,卻不知道五服九服,就是在大一統的同時,承認文明的多樣並存。

我雖然反對把古典制度往西方制度上靠,更反對以自由民主的理念解構西方制度的整體,但是若要談論文明,總是要建立在對各自傳統的認識與分析之上。我亦認爲東西方文明,若是作爲有來歷有自我的血肉之軀,則人類的理念應大體相通,固然習俗因地制宜。那麽我們對自己的肯定,何嘗會喪失對先進的學習?而背棄祖先的梟獍,又豈能同儕於人類的殿堂?

西方,以他們祖先的基業,與子孫的建構,而建立他們的禮制。我們,亦當以先賢的流風善政,與自身的謙虛嚴謹,來締造我們的憲政與習慣法。

當道義與秩序樹立起來的時候,當上至國家元首下至貧民百姓皆知道自己怎樣生活,怎樣權益,怎樣發展,並信任其他人也這麽知道的時候。自由,方不再受到暴政的侵蝕或流氓的褻瀆;民主,方不再因爲野心或者無知而成爲黨派的空談或者政客的玩物!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作春温。衍行无若,清轻如风行水上,了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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