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农民大起义的前奏
从上面概括描述的明朝末年社会阶级矛盾在各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以朱明王朝为代表的封建统治已经极度腐朽,烈火在地下运行,一场大规模的农民革命正在酝酿当中。
万历年间,统治阶级中的某些人士已经怀着不安的心情,指出朱明王朝业已面临着社会的大动荡。如郭正域在题为《法祖停税赋》的奏章里说:
“自古乱亡之祸,不起于四夷,而起于小民。秦之强盛,兼并六国,卒之扰乱天下者,非六国也,乃陈胜、吴广一二小民也。汉之天下,四夷款塞,呼韩来朝,卒之扰乱天下者,非四夷也,乃黄巾等贼一二小民也。元之天下,灭金灭宋,一统四海,卒之扰乱天下者,非金非宋也,乃韩山童、刘福通一二小民也。”(89)
安州知州张遂在《兴除议》一文中,也大声疾呼“盗贼可忧”。他说:
“国家自庚戌以来,北击胡,东挂倭,西灭哱,南平播,节年不闻以盗为苦也。间即桴鼓时闻,皆谓鼠窃不足虑,而不知秦之亡非以陈胜乎?汉之亡非以张角乎?唐之亡非以黄巢乎?天以水旱开其机,上以暴敛驱其众,此盗之所由起也。……而奸雄如陈胜,黄巢之流,非可以威降、术羁,此其人最足为隐忧,是在庙堂之上,当预有以罗致驾驭之也。”(90)
然而,统治集团所代表的,正是社会上盘根错节的反动势力,它们自身已经无法解脱社会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打破封建统治的枷锁,为历史的前进开辟道路的,只能是农民的革命运动。
农民的起义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也不是一推就倒的。从万历年间起,各地的农民曾经多次举起义旗,向腐朽的明王朝发动冲击。例如,万历十六年,刘汝国在安徽太湖宿松地区领导起义,自称济贫王(91),铸铜印大书“替天大元帅”(92),“就富民箱囷,招徕饥民共食之。饥民随者数万人。”(93)起义农民多次击败官军。明政府地方当局派人招抚时,刘汝国断然拒绝,在回信里义正辞严地宣布:“豪家不法,吾取其财以济贫,此替天行道,而违之是逆天也。”(94)同年春,在湖北等地也发生过饥民抢米的风潮。如大冶县“谷价腾踊,闾阎萧条。一夫攘臂大呼,轰然蚁聚,动百十人。持斧破廒,所至一空。”(95)
万历二十七年,白莲教徒赵古元(原名赵一平)在徐州一带组织起义。他的徒众到处宣传,“世道之将变,尊古元为真人。”赵古元等制定了详细的起义计划,“约以二月二日各处兵马八路齐起,先扬淮,次取徐州新河口,阻绝粮运;次取金陵、燕都,大事可定。”明地方官僚惊呼:“黄巾、赤眉之祸,再见于目前。变生呼吸,可为寒心。”(96)
万历三十四年,南京又有无为教徒刘天绪等人密谋起义。刘天绪“自称为辟地定夺乾坤李王”,“又自号为龙华帝主。”(97)
天启二年,山东白莲教徒在徐鸿儒领导下举行起义。这次起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当地农民“多携持妇子、牵牛架车、裹粮橐饭,争趋赴之,竞以为上西天云。”(98)起义军很快就攻克了郓城、邹县,滕县、峄山等县城,计划“南通徐、淮、陈、颖、蕲、黄,中截粮运,北达神京,为帝为王,改元建号。”(99)同时还有河北景县民于弘志等起义响应。天启四年九月,安徽颍州,砀山以及河南永城一带,有杨桓、杨从儒的密谋起义。他们“啸聚徒众,私相部署,伪称懿德元年。”(100)
这些中、小规模的农民起义,都在萌芽阶段或初起之时即被明王朝血腥镇压了下去。然而,反革命的屠刀并不能解决尖锐的社会阶级对抗。反动统治者的倒行逆施,势必激起人民群众更大规模的反抗。
总之,从万历后期到天启年间,整个中国的天空已经彤云密布,不时发出隐隐的闷雷声。那些中小规模的地区性农民起义,就象一阵阵刺目的闪电,不仅揭露了笼罩大地的黑暗,更有力地预示着一场大规模的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注释
⑴《明史》卷二四○,《叶向高传》。
⑵顾景星:《白茅堂集》卷三八,《吴亮嗣传》载吴亮嗣万历末年任兵科给事中时上的奏疏。
⑶冯从吾:《请修朝政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九四。邹漪《启祯野乘》卷一《冯恭定传》中也说到万历皇帝荒于酒色:“因曲蘖而驩饮长夜,娱窈窕而晏眠终日。”
⑷王鸿绪:《横云山人史稿?叶向高传》记叶的奏疏说:“陛下惜区区禄秩,不顾祖宗金瓯。夫承平无事,人主尝视士大夫轻而视官重,及乎有事,士大夫又视身家重而视官轻。至视官轻,而天下事不忍言矣。”
⑸《明神宗实录》卷四一九,记万历三十四年大学士沈鲤等上言:“今吏部尚书缺已三年,左都御史亦缺一年,刑、工二部仅以一侍郎兼理,大司马(指兵部尚书)既久在告,而左、右司马(指兵部左、右侍郎)亦未有代匮者,礼部止一侍郎李廷机,今亦在告,户部止有一尚书。盖总计部院堂上官共三十一员,见缺二十四员,其久注门籍者尚不在数内。此犹可为国乎?”
⑹冯琦:《为灾旱异常备陈民间疾苦恳乞圣明亟图拯救以收人心以答天戒疏》,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⑺⑻《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⑼陈悰:《天启宫词》,见《昭代丛书》丁集,卷三三。
⑽刘若愚:《酌中志》卷十六;又见《天启宫词》。
⑾黄尊素:《说略》。
⑿文秉:《先拔志始》。
⒀陈宏绪:《寒夜录》卷中: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韩一良上言:“今之世人,又何官非爱钱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乎?何者?彼原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臣所闻见,一督抚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阙,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县并佐贰之求阙,各有定价;举监及吏承之优选,俱以贿成。”见《国榷》卷八九。至于职司风宪的科、道官,“人谓之抹布,言其只要他人净,不顾己污也。”见王鸿绪:《横云山人史稿?韩一良传》。
⒁谈迁:《枣林杂俎》智集,《揭长安门》条。
⒂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八。
⒃正德年间,皇庄遍布畿内,“共计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四十六亩”,见林俊《传奉敕谕差勘畿内田地疏》,引自《明经世文编》卷八八。
⒄《明神宗实录》卷四二一。
⒅汪价:《中州杂俎》卷一,《地理一》。
⒆《崇祯长编》卷三六。
⒇费宏:《乞正谷大用罪疏》,见《明经世文编》卷九七。
(21)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三,记钱嘉征参魏忠贤十大罪疏中说:“忠贤封公,膏腴万顷。”
(22)林俊:《传奉敕谕差勘畿内田地疏》。
(23)《崇祯长编》卷四一。这里再举几个例子:河北玉田县在明朝末年“宫勋地”多达十三万余亩,其中乾清、慈宁两宫地为六百三十三顷,寿宁公主地二百三十八顷。景府地四百三十七顷(乾隆二十一年《玉田县志》卷三,《田赋》)。东安(今安次县)一县就星罗棋布了未央宫、永清公主、永安公主、恭圣夫人、英国公、镇远侯、太宁侯、安平伯、惠安伯、嘉祥公主、顺义府仪宾、锦衣卫指挥的大片庄田(见康熙十六年《东安县志》卷四,《赋役》)。明亡时,崇祯帝的姑母荣昌大长公主在顺天、保定、河间三府占有“赐田及自置地土”多达三十七万余亩,她还说“仅足糊口”,充分反映了皇室勋戚的贪婪无餍(见《明清史料》丙编,第三本,二六四页)。
(24)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25)《崇祯长编》卷三六。辛陞在《怼言》中列举了明王朝败亡的原因,其中之一为“缙绅势重”:“仕进出身,自非齐民敢望项背,乃高门大阀,仆从如云。田连阡陌而不知休,窖满金钱而不知止。杀人于寸幅之中,破家于立谈之顷。郡县之威立沮,台司之法不行。”见《寒香馆遗稿》卷二。
(26)《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九七三页。
(27)《崇祯长编》(不分卷本)。
(28)卢象升:《卢忠肃公集》卷一○,《报明屯田牛具以备核销疏》。
(29)顾炎武:《日知录》卷一○。
(30)宁夏之役耗银一百八十七万余两,朝鲜用兵费银七百八十余万两,播州之役用银二百万余两。见《明经世文编》卷四四四,王德完:《稽财用匮竭之源酌营造缓急之务以光圣德以济时艰疏》。
(31)见上条所引王德完疏。
(32)《明史》卷七九。
(33)《日知录》卷十二。
(34)《春明梦余录》卷三六,载御史吴履中论加派疏中说:“国家岁入计一千四百六十余万,而辽饷五百万不与焉。”
(35)顺治《白水县志》卷上。又如湖广武昌,岳州、长沙、衡州、宝庆等府“钱粮则派自加饷以来,王禄、赡田、藩工等项,比旧额倍加焉。闾阎无完缉之居,郡县少报满之吏。官司相见,无不攒眉。”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六七页。
(36)康熙《汝宁府志》卷六,《食货下?四》。
(37)《崇祯长编》卷三六;《国榷》卷八八。
(38)《春明梦余录》卷三六,《本计》条。又,漆嘉祉在《实求安攘疏》中说,百姓除了缴纳加派的赋税以外,“复益以地方私派,如供亿修筑之摊派,买米买硝黄之赔补。上檄所下,锱铢皆给于民。公课有额有期,私编难以数定,难以刻待。”见康熙二十三年《新昌县志》卷五。
(39)《瞿忠宜公集》卷二,《清苛政疏》。
(40)夏燮:《明通鉴》卷八二。崇祯年间河南巡按御史金光宸在疏中谈到中州四大病时说:“又中州之私派病民也,夫钱粮正项尚自不敷,而曷云私派。盖一法出则一弊从之。有等不肖有司,弁髦明禁,不详院、道。有借兵以私加,有假饷以擅派,有因建筑而科敛,有借解运而重征,或立杂支名色,或托费用不充,凡言设处,借一派十。虑乡绅之发私也,则漏阀家而洒茅屋,以为此人所不知者。追呼倍急,比责更严,反留正项在后,假口民欠,耸听吁苦,其实先已饫私橐矣。”见《金双岩中丞集?两河封事》。
(41)孙承泽:《思陵勤政记》。
(42)康熙五十七年《西乡县志》卷六,《艺文》载万历六年孙澜《旧均粮碑记》。
(43)《潜江旧闻》卷六,载万历年间袁国臣撰《清田碑记》。又如,“天启初给事中甄淑言:小民所最苦者无田之粮,无米之丁,田鬻富室,产去粮存,而犹输丁赋。”见乾隆二十一年《获嘉县志》卷六,《赋役》。
(44)康熙十一年《景州志》卷一,《版籍》。
(45)《荆州府志》卷七九,《纪事》载袁宗道:《救荒奇策》。
(46)顺治十八年《临潼县志》,《人物志》。
(47)李清:《三垣笔记》卷上。
(48)《崇祯八年手札》。
(49)乾隆三十一年《嵩县志》卷十九,《田赋》。
(50)吴应箕:《楼山堂集》,《书》卷二。
(51)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一七五页。
(52)文秉:《烈皇小识》卷六。
(53)《日知录》卷十二,《河渠》。
(54)《明史》卷八四,《河渠二》。
(55)《烈皇小识》卷一。又,张国维疏中也说:“东南水利未尝不修举,缘视为故套塞责了事,徒令胥吏向民邀索而已,以致日坏一日。”见《张忠敏公遗集》卷二。
(56)《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57)康熙十二年《青州府志》卷二○,《灾祥》;又见李世熊:《寒支初集》卷九,《黄槐开传》。
(58)乾隆二十九年《诸城县志》卷三○,《列传二》。
(59)雍正《陕西通志》卷八六,《艺文二》;又见嘉庆《延安府志》卷七二。《明季北略》卷五题为《马懋才备陈大饥》,文字取舍也有所不同。
(60)《明大司马卢公奏议》卷一○,《参豪奸孙光鼎抗屯疏》.
(61)《明史》卷七七,《食货一》。
(62)《崇祯长编》卷一。
(63)郑天挺、孙钺编:《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二○五页。
(64)《卢忠肃公集》卷八。
(65)如天启四年刑科给事中解学龙上言,山海关“三帅各万二千金为治第之资,令人骇愕。营房每间价六金,镇将侵克,费不五六钱,马料蒭豆,十扣其半。”见《国榷》卷八六。
(66)吴裕中《治兵理财实效琉》中说:“方今武弁惟事苞苴,参游结契于监司,总戎献媚于抚按。彼别无点金之术,不过借经费名以侵克军糈耳。究其始,岂非枢部(即兵部)自树之风声哉!谋登坛者费数万,求专城者费数千。虽关说疏题或出他人,而牵制操纵总在该部。”见同治八年《江夏县志》卷八,《艺文志十二》。
(67)崇祯二年十一月由于满洲贵族军侵入畿辅,朝廷通令天下勤王的诏书中还特地提到:“废闲将领,家丁可当一部者,抚按验给遣发。”见《国榷》卷九○。
(68)引自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二五六页。天启年间,辽东经略熊廷弼在一封信里写道:“操练之檄,何月不行;操练之事,何日不说?乃诸镇将自一二蓄养内丁外,皆视营兵为无用,而不屑操。不惟不操也,且使为内丁厮役,且夺其马与内丁骑,而代为喂养。……幸语诸镇将,以视内丁之心视营兵,则无不强也;以收拾内丁之心操练营兵,则无不可战也。一将官以百十内丁战,何如以一二千营兵战;一大帅以一二千内丁战,何如以一二万营兵战?是大有益于自家者。”引自《明经世文编》卷四八二,《熊经略集》。
(69)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家丁》条说:“今西北将帅所蓄家丁,其廪饩衣械过额兵十倍。每当大敌,用以陷阵,其善战者多以首功自奋。”
(70)《明清史料》乙编,第九本,八七四页。
(71)《国榷》卷九五。
(72)冯钦明:《上家邺仙大司马书》,见《甲申纪事》。
(73)《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八。
(74)《国榷》卷八六。
(75)《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四。
(76)同上书卷五。
(77)康熙十七年《庆都县志》卷四,《艺文》。
(78)郑廉:《豫变纪略》卷一。
(79)方震孺:《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三,《请搭棚厂添马价疏》。
(80)《明史》卷二五八,《毛羽健传》。
(81)吴甡:《柴庵疏集》卷五,《回彝大肆骚扰疏》。
(82)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六之一,《艺文志》载练国事:《五事疏》。
(83)孙奇逢:《夏峰先生集》卷七。
(84)康熙《陇州志》卷七,《艺文》。
(85)《崇祯长编》卷四二。
(86)明末河南巡按御史金光宸著《两河封事》内收有一件题本,其中谈到:崇祯八年,明四川总民邓玘在湖北樊城兵变中被烧死。邓玘和当时的大学士王应熊同里,其子文是王的干儿子。邓玘的兄弟邓琳,为了把家眷和搜括来的财物运回老家,竟由王应熊出面托兵部尚书张风翼题请,借口把邓玘的棺柩运回四川,骗取了乘用驿递从河南淇县到四川的勘合。勘合上规定只准用马十二匹、人夫六十名。王应熊却写了名贴,让邓玘的家丁向沿途州县强行索取驿马二十五匹、人夫一百二十三名,超过定额一倍。不仅如此,邓玘的家人还勒逼驿站穷夫给压马钱、折乾银两。行经禹州时,勒索折乾银二十两。驿站不敢开罪.向州库借来铜钱十二千。家人未餍所欲,大怒,把两名驿卒锁着脖子,打成重伤。内阁大学士和兵部尚书通同作弊,足以说明这种“整顿”究竟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了。
(87)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下。史惇在《恸余杂记》中也说:“余尝北上公车,每见赤条寡汉鹄立站头。候人雇替,一切肩舆重扛,不过十余钱,即送大地十里余,谓之招班,得此便苟延一日之命,其穷如此。而秦、晋之间尤甚。故驿递一裁而此辈无以自活。”
(88)康熙十二年《延安镇志》卷二三一,《建置志?驿递》。
(89)《明经世文编》卷四五四,《郭文毅集》。
(90)康熙十九年《安州志》卷一○,《艺文》。
(91)《潜江旧闻》卷一。毛奇龄《后鉴录》作“自称顺天安民王”。
(92)《后鉴录》。《潜江旧闻》卷一作“佩大将军印”。
(93)《后鉴录》。
(94)《后鉴录》。
(95)康熙二十二年《大冶县治》卷四,《治忽?灾异》。
(96)《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五。
(97)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九;《明神宗实录》卷四二八。
(98)康熙十二年《郯城具志》卷九,《灾祥》。
(99)王一中:《靖匪录》,见《括苍丛书》第一集。
(100)道光《阜阳县志》卷二三,《杂志?摭史》。
第二章 明末农民战争的爆发
第一节 陕西农民首建义旗
在叙述明末农民战争的历史时,人们习惯于以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发生在澄城县的农民起义作为起点。这是可以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指出,这只是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性的标志,实际上很难说陕西的农民起义是在天启七年才开始的。崇祯初年担任陕西三边总督的杨鹤说过:
“内地流贼起于万历、天启年间。援辽兵丁陆续逃回,不敢归伍,因而结聚抢掠,以渐蔓延。不幸边地亢旱四载,颗粒无收,京、民二运转输不继,饥军饥民强半从贼,遂难收拾。”⑴
杨嗣昌在崇祯十年的一个奏疏里说得更加明确:
“流贼之祸,起于万历己未(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辽东四路进兵,三路大溃,于是杜松、王宣、赵梦麟部下之卒相率西逃。其时河南抚臣张我续、道臣王景邀击之于孟津,斩首二十余级,飞捷上闻。于是不入潼关,而走山西以至延绥,不敢归伍而落草。庙堂之上,初因辽事孔棘,精神全注东方,将谓陕西一偶(隅)不足深虑。不期调援不止,逃溃转多。饥馑荐臻,胁从弥众。星星之火,至今十九年。”⑵
杨鹤父子叙述的情况是可靠的,在其他一些史籍里面可以得到印证。如戴笠、吴殳在叙述陕西农民起义的开始时就明确指出:
“陕西兵于万历己未四路出师,败后西归,河南巡抚张我续截之孟津,斩三十馀级。馀不敢归,为劫于山西、陕西边境。其后调援频仍,逃溃相次,边兵为贼由此而始。天启辛酉(元年),延安、庆阳、平凉旱,岁大饥。东事孔棘,有司惟愿军兴,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取富者粟,惧捕诛,始聚为盗。盗起,饥益甚,连年赤地,斗米千钱不能得,人相食,从乱如归。饥民为贼由此而始。”⑶
在地方志里,也有早期起义农民流动于各地的零星记载。如《汉阴县志》说,“(万历)四十三年,流贼劫掠乡村,出没无常,为地方患。”⑷《霍州志》载,“天启三年,流寇突至霍州南关,杀数人。”⑸《洋县志》载,“天启四年七月,流贼突至斜堰河坝,杀死周之弘,邑为骚动。”⑹《西乡县志》说,“(万历)十八年,流贼俞士乾率众犯境。天启七年,流贼王魁禄率众犯平地等处。”⑺《国榷》也记载了四川巡抚尹同皋上言:“陕西流盗由保宁入川,蹂躏广元、神宣之间。天启六年八月,神宣指挥吴三桂御之,斩三级,一系贼魁。十二月,又从眉林沟入犯,守备王虎等御之,斩纪守恩等十二人,追至宁羌界。秦蜀两道,事权宜兼制,乞敕陕西各道府多方缉抽。从之。”⑻
这些事实说明,从万历末年起,陕西军民就已经开始了抗暴图存的武装斗争。早期的起义群众虽然人数不很多,活动的范围却相当广,在同陕西相邻的山西,四川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只是由于当时的声势还不够大,首领人物也不为人们所知。关于这些早期的起义队伍,除了一些点滴的记录以外,无从弄清他们的确切情况。
天启七年,陕西澄城县爆发的农民起义,正式拉开了明末农民战争的序幕。
澄城在当时是一个十分贫穷的县份,境内大部分是山谷。史籍记载,这里“土瘠赋重”,本地农民由于负担不了政府的沉重赋税,逃亡的很多,丢下大片土地没有人耕种。隆庆、万历年间,还有来自朝邑、郃阳、蒲坂等邻近县份的农民开荒佃种。天启以后,由于政府的压榨越来越重,又加上天灾,户口凋敝更甚。“四远之民,望澄以为苦海。”⑼尽管生产的破坏、人民的灾难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明政府不但不设法救济,反而一味追逼钱粮。髓干血尽的农民被逼得走投无路,感到与其束手毙命于杖下,不如揭竿而求生。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二月十五日黄昏时,知县张斗耀正坐堂比粮,怒火填膺的农民们各持利器,从西门拥进公堂。张斗耀见势头不好,吓得躲进私宅,被郑彦夫等人追上乱刀砍死⑽。澄城农民抗粮杀官的消息迅速传布开来,各地的农民、饥军纷纷响应,一场轰轰烈烈席卷全国的燎原大火就这样点燃了。
关于澄城农民起义,有的史籍描绘得非常形象。《鹿樵纪闻》说:
“崇祯改元之岁,秦中大饥,赤地千里。白水王二者,鸠众墨其面,闯入澄城,杀知县。”⑾
《烈皇小识》写得更是有声有色:
“先是天启丁卯,陕西大旱。澄城知县张耀采催科甚酷,民不堪其毒。有王二者,阴纠数百人聚集山上,皆以墨涂面。王二高喝曰:‘谁敢杀张知县?’众齐声应曰:‘我敢杀!’如是者三,遂闯入城。守门者不敢御,直入县杀耀采。众遂团聚山中。”⑿
这里的问题是,澄城的农民起义是否就是白水县民王二领导的起义?据顺治《白水县志》载,“崇祯二年,白河北王二、种光道倡乱。官兵以不谙地势陷败。后结连延、庆诸贼,至流毒天下。”⒀上引澄城起义的原始记载,只提到郑彦夫其人,并没有说王二是这次起义的领导者。而《白水县志》在记载王二起义时,又没有涉及澄城杀官事。可能这是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发生的两个事件,被某些史籍的作者揉合为一了。在这些情节上的差异没有考定的时候,用澄城农民抗粮杀官的提法,比白水农民王二领导澄城起义要妥当一些。
澄城农民起义爆发之后,陕西许多地方的饥民和饥军也闻风而动。
府谷县有王嘉胤率领“杨六、不沾泥等群掠富家粟。有司捕之急,聚为盗。”⒁白水县王二等人起义后,攻破宜君县城,放出狱囚,随即北上同王嘉胤会合,人数达到五六千名,聚集在延安、庆阳的黄龙山⒂。不久,被明陕西督粮道洪承畴击败,转入山谷。安塞人高迎祥在崇祯元年率众起义,带领一支队伍同王嘉胤会合⒃。
清涧县人王左挂(原名王子顺)也招集“骑贼万人反于宜川之龙耳咀。”⒄他的部下头目有苗美、飞山虎、大红狼等人。崇祯三年二月,王左挂向明总兵杜文焕乞抚,不久复谋再起,被洪承畴和陕西巡按御史李应期定计杀害。王左挂受抚时,部下苗美等人不从,带着队伍向西转移,被官军击溃,苗美也被清涧庠生李攀龙杀害于贺家湾⒅。
汉南人王大梁起义后,有部众四百人,自称大梁王。崇祯元年十月,他纠集成县、两当二地的农民三千多人,攻克陕西略阳,逼近汉中府(府治在南郑县)⒆。二年二月,陕西商雒兵备道刘应遇,会合四川官军吴国辅部围剿汉中,起义军大败,王大梁被俘杀。除了三百多人突围逃入四川以外,参加起义的群众都遭到屠杀⒇。
点灯子,名赵胜.又名赵四儿,原是清涧县书生,借住在本县石油寺里日夜攻书。有人讹传他夜间点灯于孤寺,是象平话中描绘的黄巢那样造兵书谋反,又喧传官府将要逮捕他。赵胜无以自明,耽心被诬陷入狱,终于逼上了梁山,在解家沟花牙寺聚众起义(21)。
崇祯元年十二月,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奏固原兵变。参加兵变的士卒劫取了固原州库的财物,接着转攻泾阳、富平、三原,官军游击李英也被俘虏(22)。
崇祯二年四月,阶州士兵周大旺也率众起义,不久被明副总兵贺虎臣部镇压下去。
崇祯三年十一月,陕北延西一带由于缺饷四年,本地极目黄沙,一物不产,粮食贵得好比珍珠,饥军们实在被逼得无路可走,在神一元领导下举行起义,参加的有三千多人。起义后,连续攻克新安边、宁塞营、柳树涧三堡,杀参将陈三槐,随即占领保安县。四年正月,明副总兵张应昌、苑攀龙部同神一元领导的起义军作战于保安,神一元阵亡,他的弟弟神一魁被推举为首领(23)。
农民起义的声势一天天扩大,北方官僚们束手无策。崇祯元年七月,陕西巡按御史李应期上言说:
“全陕地多硗确,民鲜经营。慨自边疆多事,征兵征饷,闾阎十室九空。更遇连年凶荒,灾以继灾,至今岁而酷烈异常也。臣自凤汉兴安巡历延庆、平凉以抵西安,但见五月不雨,以至于秋,三伏亢旱,禾苗尽枯,赤野青草断烟,百姓流离,络绎载道。每一经过处所,灾民数百成群,拥道告赈。近且延安之宜、雒等处,西安之韩城等属,报有结连回罗,张旗鸣金,动以百计。白昼摽掠,弱血强食。盖饥迫无聊,铤而走险。与其忍饿待毙,不若抢掠苟活之为愈也。”
李应期接着向皇帝请求,“伏(俯)念奏(秦)灾重大,关系匪轻,敕下户部覆议,将天启七年负欠并今岁加派地亩辽饷亟赐免征,复将见年者酌减一半,其馀军饷宗禄一并宽缓。不然,即日取此饿莩毙之杖下无益也。更祈皇上敕部俯查万历十一年并十三年全陕大荒事例,慨发帑金遣官赈济,于以救灾民而安地方。异日公家之赋,尤(犹)可望之将来。如曰内帑以(已)匮,诸饷不继,蠲赈两端,概靳不施,万一祸乱大作,天下动摇,勿谓臣今日缄口不言。”(24)
李应期奏疏中请求蠲税和赈济,是从统治者的根本利益着眼,希望朝廷拿出点残羹剩饭施舍给农民和边军,使他们能够苟活下去。这在起义刚刚爆发时,不失为缓和阶级矛盾的一个重要办法。可是,明廷连这样一点微小的让步和施舍也不肯答应,饥寒交迫的军、民只有自寻出路,越来越多地涌进起义的行列。崇祯二年正月,陕西巡抚胡廷宴、延绥巡抚岳和声向朝廷报告:“洛川、淳化、三水、略阳、清水、成县、韩城、宜君,中部、石泉、宜川、绥德、葭州、耀、静宁、潼关、阳平关、金锁关等处,流贼恣掠。”(25)农民起义在陕西大部分地区如火如荼地展开了。
第二节 勤王兵的哗变
崇祯二年十月,满洲贵族军队大举内犯,从河北遵化、蓟县地区破边墙而入,攻陷遵化、玉田、三河、香河、顺义等县,兵锋直抵北京城下。明遵化巡抚王元雅自杀,入援的山海关总兵赵率教阵亡。崇祯帝朱由检惶遽失措,轻信宦官一面之词,中了皇太极设下的反间计,把辽东督师袁崇焕逮捕下狱(不久处死)。辽东总兵祖大寿吓得心惊胆战,拉起队伍跑回山海关。为了挽救危局,朝廷下令各地督抚火急勤王。山西总兵张鸿功遵照兵部的檄调,带领晋兵五千入援,山西巡抚耿如杞也自告奋勇,领着抚标营和太原营三千多名官兵赶赴畿辅勤王。陕西三边总督杨鹤和陕西巡抚刘广生、甘肃巡抚梅之焕、延绥巡抚张梦鲸,也应诏抽调各镇精兵一万七千多人,由沿边五大镇总兵吴自勉、尤世禄、杨麒、王承恩、杨嘉谟率领,入卫京师。此外,奉檄入援的,还有河南巡抚范景文、江西巡抚魏照乘、郧阳抚治梁应泽等人统率的官军(26)。
山西总兵张鸿功的军队到达畿辅地区以后,兵部传令驻守通州,第二天调守昌平,第三天又调守良乡。按照规定,军队到达汛地的当天不准开粮。山西兵三天调了三个地方,三天没有领到口粮。士兵们极为愤慨,就自己在驻地附近抢掠粮食。朝廷又以耿如杞、张鸿功未能约束军队,下令逮捕。这五千名精锐士卒,眼见巡抚和总兵下狱问罪,就一哄而散,逃回山西。事情闹大以后,明廷不仅不自究处置失宜,反而把耿如杞、张鸿功处死(27)。
陕西三边军队在勤王途中也一再发生哗变。
延绥镇兵由于总兵吴自勉克扣行粮,勒索不愿入卫的军士交纳贿银和盗卖军马,引起士兵们的强烈不满,许多人开小差不辞而别。延绥巡抚张梦鲸因此忧愤而死(28)。
甘肃巡抚梅之焕和甘镇总兵杨嘉谟统领的军队,在崇祯三年正月走到安定县(今甘肃定西)时也发生哗变。据参加者的口述,这次兵变的原因是,入卫行程远达六千里路,没有发给安家粮食;统兵官员迫于朝廷严旨,一个劲地赶着士兵们快走。士兵们负载的盔甲、铳炮又重,困苦不堪,“几日人马俱倒。”他们愤愤不平地说,“左右是死,不如就死在这里”。于是在王进才、殷登科、吴天印的领导下奋起反抗,格杀出面阻拦的参将孙怀忠、把总周道昌、连登魁。夺取了营中饷银,“介马西驰”,自行返回驻地。到达兰州时,被巡抚梅之焕布置的内奸,把兵变的领袖人物王进才等杀害。经过整顿以后,一部分军队继续东行勤王,一部分坚决不愿意去的被遣还原戍地(29)。
边兵的奉调勤王和哗变,对于刚刚兴起的陕西农民起义的发展有主要影响。抽调入卫的兵丁都是当地驻军的精锐,他们的开拔勤王,自然大大削弱了地方当局用来镇压起义农民的力量。这正是促使三边总督杨鹤采取招抚政策的主要原因之一。杨嗣昌在崇祯四年,替他的父亲杨鹤辩解的奏疏中,就有这样一段话:
“臣父未任以前,业已蔓延猖獗。然沿边四抚五镇未有他故、犹可弹压撑持。不幸臣父受事,延、甘、陕抚连换八人,勤王五帅并发,精锐尽付东行。缓急无一可恃,而贼党始横。庆阳之围,杜文焕、贺虎臣方溃保安,谁与剿贼?臣父提卒三百,抚定神一魁数万众而散遣之,非得已也。”(30)
勤王兵的哗变,不仅打乱了明廷的军事部署,牵扯了地方官员的精力,而且参加兵变的士卒往往不敢归伍,其中不少人飘泊无着,连群结夥地投入农民起义。这样,就使相当一批原来用以镇压农民起义的力量,转化成了反抗明王朝的力量。他们受过军事训练,有作战经验,对于提高农民军的战斗力是有重大意义的。崇祯三年以后,农民起义在陕西的扩展和大批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同陕、晋勤王兵的几次哗变有着密切关系。
第三节 张献忠、李自成参加起义
在崇祯初年群雄并起的历史条件下,张献忠、李自成这两位后来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的人物也先后参加了起义。关于他们的家庭、早期经历和参加起义的情况,各种史籍的记载很不一致。由于起义农民的领袖人物大抵出身于社会底层,在旧王朝统治下他们是被人忽视的芸芸众生.因此要弄清他们“微时”的经历相当困难。
张献忠,陕西延安人,一说属军籍延安卫柳树涧人(31),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九月十八日(32)。他的家庭情况众说纷纭,但都缺乏可靠的根据。有的记载:“张献忠,亦秦人。父业履,母织席。献忠自少读书不售,遂与逃兵三百人起而为盗,转掠豫楚间,号八大王。”(33)有的说他“儿时随父贩枣至四川内江。以驴系绅坊,粪溺污其石柱。绅仆骂之,鞭其父,令以手掬他所。时献在边,怒目不敢争,誓云:‘我后来时尽杀尔等,方泄吾恨。’后入蜀,内江民无噍类。”(34)还有的记载说,“张献忠,陕西肤施人,阴谋多狡。父快,屠沽而贱,母沈,并早死。献忠依丐徐大为活。尝窃邻人鸡,偶见詈之。献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鸡焉。’其残忍之心,少年已萌。及长,益无赖。适流贼王嘉胤作乱,献忠投之,号八大王,又号黄虎。”(35)另一种说法是:“张献忠,本铁匠子,年少刚狠,承造军器,官吏有陋规,而煤铁有馀。后煤铁既少而陋规日增,工食克扣而限期更迫,匠不堪命,因以倾家,而追逼复首及之。乃入王嘉胤党,贼中称为八大王,自称为西王。”(36)吴伟业在《绥寇纪略》中叙述张献忠事迹时,开头就说,“张献忠,不知其所自起”,接着又介绍了一种说法:“相传献忠肤施人,隶延安卫籍,固将家子。少时从军犯法,得总兵陈洪范救免,刻楠檀为洪范像事之。其为贼也,与汝才同起……。”(37)关于张献忠曾经在明政府军中服役的说法流传得很广,但并不大可靠(38)。
从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材料来看,张献忠的家庭情况,仍然是弄不清的问题之一。某些比较可靠的文献表明,张献忠少年时代大概曾经受过一些教育,达到粗通文字的水平。例如,乾隆《宝丰县志》记载了这样一段逸事,崇祯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献忠所部起义军攻克河南宝丰县,“劫集诸生于城东河仄龙王庙。各问姓名,令勿惊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欵语良久,遣各入城,遂拔营去。”(39)张献忠在青年时期曾经当过延安府的捕役,常常受到同事的欺侮,有不胜压抑之感,乃“拊髀叹曰:嗟,大丈夫安能久居人下耶!”(40)于是决然舍去,参加了农民起义(41)。在同官军作战中,他“临战辄先登,于是众服其勇”(42),很快就成了一支队伍的领导人,自号西营八大王。从这时起,直到崇祯十六年建立大西政权,“八大王”的旗号出现在黄河、长江流域的许多地方,在各部起义军中是一支名震遐迩的部队。
李自成,陕西米脂县人。明朝末年,这里的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早在万历年间,米脂县的农民就在明政府的赋税重压下大批地逃亡。当时的一位知县张可立,对米脂的困苦情况作过这样的描写:
“本县原额地粮草站,除免征奏豁,其实征之数,开载别册,一览瞭然矣。先以十三里之民,耕种前地,办纳前粮,尚多荒逋。矧并里之后,暵疲之馀,在者仅二里耳。地之愈荒,粮之愈逋,无怪也。且宽衍川地,尽属军屯;峻塉山冈,方为民产。春当种而冻弗消,秋未收而霜已降。糊口实难,竭泽奚忍?目今催督之令,急于星火,参罚之例,严于震霆。有司即工于催科,如罄室之民何哉!……未荒者因荒粮之赔而尽荒,未逃者因逃粮之加而尽逃。窃不知县事所终矣。边地之荒,边民之苦,人人知之、悯之。其招来之法,非不明且具也。行之数年,效未一睹,何哉?抛荒之册甫上,督征之令已下,不曰荒者难征也。抚字之望甚殷,参罚之章□贷,不曰存者赔难也。岂惟百姓剥肤,有司亦束手矣。因荒荒熟,因亡亡存,民之苏也,其何日之有?”(43)
在万户萧疏、百姓流离的环境中,李自成经历了人世间最早的磨炼。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他出生在米脂县双泉里的一个农户家里(44)。祖父名叫李海,父亲李守忠,母亲的姓氏有金姓、吕姓诸说(45)。家境十分贫寒(46)。自成乳名黄娃子,一作黄来儿,幼年曾经被舍入寺庙,唤作黄来僧(47),后来又到地主家放羊(48)。成年之后,应募到本县圁川驿充当驿卒。按照谭吉璁的说法,自成“二十一岁应募银川驿马夫”(49),如果所言有据,则当为天启六年(一六二六年)。
史籍中保存了一些李自成参加起义以前,备受官府和豪绅欺辱的情况。费密《荒书》记载说:
“父亡,自成年长无依,为米脂县圁川驿马夫。艾乡绅之门有石坊,艾送客忽见自成坦卧其上,怒之。他日又溺于艾乡绅门墙,擒入,箠楚乱下,系于庭柱。艾之季子出,手持饼啖。自成饥甚,向艾子乞余饼。季子骂曰:‘我宁饲狗,岂以与汝?’投饼于地,脚踏而去,自成深恨。艾乡绅又送官责治,适自成骑死驿马二匹,追赔比较甚严;又骑死一匹。遂欲走亡,无可依者。”
郑廉在《豫变纪略》里,也有一段类似的记载:
“(自成)为驿卒,能得众。时岁洊饥,邑官艾氏贷子钱,自成辄取之。逾期不能偿,艾官怒,嗾邑令笞而枷诸通衢烈日中,列仆守之,俾不得通饮食。盖欲以威其众也。诸驿卒哀其困,移诸阴而饮食之。艾仆呵骂不许。自成忿然曰:‘唉,吾即死烈日中何害?’则踉跄力荷其枷仍坐烈日中,竟不饮食,虽惫甚不少屈也。众益哀之,不胜其忿,遂閧然大譁。毁其枷,拥自成走出城外,屯大林中,不敢出。然犹未至伤人也。而县尉则乘羸马率吏卒执弓刀而往捕之。林莽箐密,不敢入。相持良久,日且暮,众不得已,杖白梃一閧而出。县尉惊,堕马死;吏卒溃而奔,弓刀器械悉为其有。是夜遂乘势袭城,奋袂一呼,饥民群附,一夜得千馀人,出而走,转掠远近。旬日间其势益众,又与盗相通为声援,往来奔窜,号曰闯将,俨然自为一部矣。”(50)
李自成后来在发布的《永昌元年诏书》中曾经说,“朕起布衣,目击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51)看了上面的两段引文可以知道,这决不是无根之语,而是如实地反映了他在明王朝统治下所经历过的苦难生涯。
崇祯二年,明廷下令裁减驿站经费,作为驿站马夫的李自成又身受其害,被迫离开了驿站。次年,陕西灾荒更趋严重,隔河的山西省又以“防寇”为名,禁止把粮食卖往陕西。陕北的米价涨到六钱银子才能买到一斗米。饥民们大批流亡外地,参加起义的不少。“米脂人从贼者十之七,邑几空。”(52)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李自成领着本村一批走投无路的群众,参加了不沾泥领导的队伍,踏上了农民革命的征途(53)。康熙《米脂县志》说,“明末李自成,银川驿之一马夫耳。因裁驿站、饥荒,无所得食,奋臂一呼,卒至土崩,不可救!。”(54)这段话多少说明了明朝末年反动统治阶级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劳苦群众的揭竿而起,为自身的灭亡造成了一大批掘墓人。
在起义农民的队伍里,李自成号称闯将,他领导的那一支部队称为“八队”(55)。史称自成“猛勇有胆略”;“御众严,号令一,领一军不敢仰视,以故制胜,雄于诸寇。”(56)英勇战斗加上纪律严明,这就是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逐渐在明末农民战争中崭露头角,创立丰功伟绩的重要原因。
第四节 起义早期的特点
经过长时间酝酿的明末农民起义终于爆发了。这次农民起义由于它所处的历史条件,注定要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里发展水平最高的一次农民战争。但是,它自身也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参加起义的群众,需要经过同旧王朝的反复较量,不断地汲取经验和教训,增长斗争的智慧、才干和勇气,才能够逐渐成熟起来。
在起义爆发的初期,揭竿而起的农民和他们的领袖人物,在思想认识上,作战能力上,军事组织上,都呈现出幼稚的特征。首先,在思想上,起义农民们尽管拿起了武器,却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开始了推翻朱明王朝的宏伟事业。由于他们的眼光狭隘,还不可能对明王朝的黑暗腐朽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朝廷的子民,他们的仇恨往往只是集中在那些直接压榨欺凌自己的官吏和豪绅身上,他们的斗争不过是为饥寒所迫,采取武力挫败官府的催科,并且从富家大户的粮仓里夺取活命之资。正因为如此,起义农民在这个阶段里,常常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束缚。一旦朝廷和地方高级官员宣布“赦罪招安”和放赈的时候,起义队伍中的许多群众以至于不少领袖人物,往往自投罗网,接受招安。他们既然尚未意识到,明王朝维护的正是使自己遭灾受难的暴虐统治,出现这种现象就是毫不奇怪的了。所以,我们应当如实地把起义初期农民们的接受招安,看作觉悟尚低的一种表现,而不能过分苛责,一见“受抚”就给加上投降、背叛之类的罪名。
其次,起义初期的农民,在组织上是相当松散的。他们刚从逃荒的饥民(即流民)、饥军转化而来,常常牵家带口,队伍庞杂得很(57)。史料中提到他们的人数时,动辄成千成万,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他们的兵力在数量上早已对官军占了绝对优势。实际上这是一种假象,真正出阵迎敌的人是比较有限的。
第三,在早期的起义队伍中,虽然有一部分来自现役兵丁或出身卫籍,具有多少不等的军事知识,但多数是吃大户的饥民。他们缺乏军事素养和作战经验,同官军作战时常常打败仗。由于明朝政府和各级官吏的残酷榨取,迫使大批的饥民涌入起义军。尽管他们敌不过官军,大批地遭到屠戮,人数却在不断增长。等到他们自己也从斗争中积累起作战经验之后,他们的勇气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就使双方的力量对比逐渐发生变化,优势从官军手中转到农民军方面。
第四,这次起义是在西北地区首先爆发的,这里本来就是汉、回、蒙各兄弟民族错居的地方。在明王朝反动统治下,各族劳动人民都同样受到残酷的压迫。所以,几乎从起义爆发之日起,就有许多回族、蒙古族的人民参加进来,同汉族人民并肩战斗。象绰号为老回回的马守应,就是陕西清涧县最早投身农民革命的一位著名领袖。他所带领的队伍,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转战大河南北,为推翻明王朝的统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五,这次起义的首领人物,甚至于一些部下偏裨以及战士,差不多都起了一个绰号。史籍说,“一时贼首,多边军之豪及良家世职,不欲以姓名闻,恐为亲族累,故相率立浑名。”(58)这种起浑名、立绰号的做法,主要是起义前期敌我力量悬殊的产物,它一直延续到明末农民战争的中期。后期起义军已经在斗争中壮大起来,逐渐走向正规化,就普遍地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了。
注释
⑴杨山松:《孤儿吁天录》卷之末,《先大父抚贼之谤》。
⑵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一○。
⑶《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
⑷康熙十四年《汉阴县志》卷三。
⑸道光六年《直隶霍州志》卷十六,《機祥》。
⑹康熙三十四年《洋县志》卷一,《灾祥》。
⑺康熙五十七年《西乡县志》卷一,《僭乱》。
⑻《国榷》卷八八。
⑼乾隆四十九年《澄城县志》卷七。
⑽金日升:《颂天胪笔》卷二一,《附纪》;《熹宗天启实录》卷七七。按:这两部书的记载,都是根据当时陕西巡抚张维枢的奏疏,比较翔实可靠。其他一些史籍关于澄城起义的记载,就多有失实之处。例如被农民砍死的知县张斗耀,往往误写为张耀采。据《澄城县志》和《蒲州志》(张为蒲州进士)均作张斗耀,可以同前揭书相印证。
⑾《鹿樵纪闻》卷下。
⑿文秉:《烈皇小识》卷二。
⒀顺冶四年《白水县志》卷上,《扼要》。乾隆十九年《白水县志》卷一,《地理?兵寇》改“白河北王二、种光道倡乱”为“洛河北民王二、种光道聚众为盗。”
⒁管葛山人(彭孙贻):《平寇志》卷一。《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说,王嘉胤是定边营逃卒。
⒂《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作黄陇山。
⒃同上书卷一。
⒄《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又,该书说“左挂,名之爵,非子顺”。《国榷》卷九一,于崇祯三年正月下记:“陕西边盗王子顺,号左挂子”;六月下记:“王子顺,一名王之爵”;十二月下引总兵杜文焕语:“清涧贼王之舜”。可见爵字乃舜字形近之讹。其他史籍多作王子顺,当从之。此外,《国榷》卷八九,记崇祯元年十一月,“白水盗王子顺……”;《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也有崇祯元年十一月“白水王子顺反”的记载,似乎把王左挂误认为王二了。
⒅《国榷》卷九一。
⒆《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
⒇《平寇志》卷一;《国榷》卷九一。
(21)吴伟业:《绥寇纪略》卷一,说点灯子原名孟长庚。《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根据杨鹤奏疏写作赵四儿,应当说比较可靠。
(22)《绥寇纪略》卷一;《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二。
(23)《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三、卷四;《国榷》卷九一,引总兵杜文焕语;《平寇志》卷一。《怀陵流寇始终录》说神一元是从辽阳逃回的边兵。又,《杨鹤对诏狱供状》中说,神一元起义中的另一位首领高应登,也在保安战役中被官军杀害。但史籍中,在这以后仍然多见闯天王高应登的名字。究竟是杨鹤的报告有错误,还是某些史籍把高迎祥误书为高应登,或者在明末农民战争中,有两位首领人物都叫高应登?现在还不清楚。
(24)孙承泽:《山书》卷一。
(25)《国榷》卷九○。
(26)范景文:《范文忠公全集》卷二,《奏疏》。
(27)据耿如杞《世笃堂集》所收《勤王揭稿》,譁变的军队是张鸿功所统山西镇兵,耿如杞所领抚标营兵和太原营兵,后来也散去七百名。朱由检却不问情由,不据刑律,把耿如杞、张鸿功一并处斩,借以发泄自己因满洲贵族军队深入畿辅的羞怒。
(28)《绥寇纪略》卷一。
(29)梅之焕:《梅中丞遗稿》卷一,《定乱疏》;《崇祯长编》卷三一。关于这次兵变,还可以参看拙稿《李自成起事考》,载《中国史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二期。
(30)《杨文弱先生集》卷四,《情急呼天身代父罪疏》。
(31)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五之四,《纪事志?僭国列传》。
(32)《绥寇纪略》卷九云,李自成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又说与献忠同岁。余瑞紫:《流贼陷庐州府纪》说,九月十八日为献忠生日。又,《明季北略》卷十六,《张献忠围桐城》条云:“九月初十为献忠生日”。但这条记载,说崇祯十三年九月张献忠在安徽桐城庆寿,实际上那时献忠在四川,所记有误。
(33)《续编绥寇纪略》卷五。
(34)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中,《张献忠》条。
(35)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卷七,《张献忠记》。
(36)沈颐仙:《遗事琐谈》卷五,《寇祸本末》。
(37)《绥寇纪略》卷一○,《盐亭珠》。
(38)《平寇志》卷三,也有类似记载:“献忠少从军,隶总兵王威麾下,犯法当刑。陈洪范以别将谒威。献忠等十八人己解衣就刑,见陈,仰而乞命,洪范为之请,威不肯赦。献忠缚最后,年少,貌奇伟。洪范目而异之曰:‘若必不可原,请特贳此儿。’威笑而允之,曰:‘诺。’十七人伏法,献忠鞭一百独免。”佚名《纪事略》中说:“大盗张献忠者,系陕西榆林卫军,先隶抚军洪承畴标兵。承畴奉敕办寇,献忠随师(中)牟县。承畴见其剽悍亡命,遂充旗手。历行间多年,鸠凶徒为翼,恃勇逞强,不守兵律。承畴虽每示以法,而不置之以死者,怜其勇也。时有响马绰号黄虎者,啸聚群盗,围掠中牟四十日,承畴率兵逐之,黄虎过黄河,走山西五台山。献忠率亡命往从之,绰号八大王,改营曰西,示自立也。”同书内还以张献忠自述的口气,叙述了一段他在一六四五年称帝于成都之后,“谕诸文武”的话说:“如朕微时,曾隶洪承畴标下吃粮,充一旗手,也曾冒矢石,探虎穴。援辽时,朕年未弱冠,亦曾兵刃交接,斩首级十余颗,论起来也博得个一官半职。岂知对垒交锋处有我,叙功疏上无我。到得恩诏下颁,部议上陈,为官者依然官上加官,到朕名下,不过同众兵分吃些牛酒。朕愤不过,所以自中牟县领着黄虎时起手,纵横天下,以至今日,抚有兹土,皆赖尔众将士戮力同心所致也。”这类记述虽然绘声绘色,叙述得相当详细。但用有关的背景材料来检验,却很难令人置信。
(39)乾隆八年《宝丰县志》卷五,《杂志?兵燹》。按:崇祯十五年,张献忠起义军没有到过河南宝丰县,这里记的年代有错误,应当是崇祯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40)康熙六年《陕西通志》卷三一,《杂记?盗贼附》。
(41)关于张献忠参加起义的时间,除了某些不大可靠的记载(如《平寇志》卷一)以外,一般都付之阙如。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五之四,《纪事志》中说:“张献忠者,延安卫柳树涧人也。为府中快手,不得志,去而从神一魁,领红旗为先锋,有力多诡,同夥咸尊事之。”把张献忠的开始投身农民革命说成是“从神一魁”,看来不对,因为神一魁兄弟起义是在崇祯三年十一月,而张献忠在这以前就据有米脂县十八寨(诸书都记于崇祯三年,但月份不一致),而且从后来的活动情况看,他同神一魁部也没有什么关系。总之,目前所见到的史籍,最早提到张献忠是在崇祯三年。
(42)同(40)。
(43)康熙二十年《米脂县志》卷四,《田赋》。
(44)《绥寇纪略》卷九、《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七,都说李自成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鹿樵纪闻》亦作是年八月;《明季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条,记于同年五月。冯苏《见闻随笔》卷一,《李自成传》作万历“三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已刻”,比上述诸书提前了一年。康照十二年谭吉璁重修《延绥镇志》,记“万历二十五年(一五九七)八月己巳之酉刻”自成出生。这些说法都没有举出原始材料作根据,仅录以备考。
(45)崇祯十五年正月,明米脂县知县边大绶写的塘报稿中说:“贼(指李自成)祖海、父守忠,系本县双泉都二甲人”。见顾炎武:《明季实录》。康熙《延绥镇志》云,其母吕氏为怀远堡人;《绥寇纪略》卷九、《见闻随笔》卷一,谓其母为金氏。同书又说“自成于高(迎祥)为甥舅”,其母又当为高氏,恐不可信。
(46)有的史籍说,李自成的家庭本来比较富裕。如说他的祖父“世农自饶”(《平寇志》卷一),甚至还说他娶了一个妓女为妻(《绥寇纪略》卷九),后来因为李自成和侄儿李过荒嬉败家,“尽亡其赀”,以致家道中落。这种说法很不可靠。康熙六年《陕西通志》卷三一,《李自成传》,说他“少孤贫,为驿卒”;费密《荒书》也说其“父为农,贫甚”。明末米脂县知县边大绶,在崇祯十五年正月,掘毁李自成的祖父和父亲的坟墓后,给陕西总督汪乔年的报告里描述的情况是:墓在荒山野冈之中,没有墓碑,除了下葬时从土中挖出的一个黑碗以外,没有任何殉葬品,足以证明自成的祖父和父亲都是非常贫穷的。
(47)费密《荒书》记载,“自成产时,其父梦一黄衣人入其土窑,故小名黄娃子。”按,《米脂县志》收录当地土语称幼儿为“娃”,费氏所记与当地风俗相合。《绥寇纪略》卷九,记自成小名为黄来儿。《明季实录》所收米脂县知县边大绶塘报稿中说:“闯贼李自成,幼曾为僧,俗名黄来僧”。又冯苏《见闻随笔》云:自成“小字磑生”;《鹿樵纪闻》卷下,《闯献发难》条,记“李自成,初名鸿基,小字黄来儿,又字枣儿。”
(48)前引边大绶塘报稿中,记自成曾“为姬氏牧羊奴”,最可信。谈迁《北游录?纪闻上》,《惠世扬》条云:“李自成故牧卒,尝给事世扬之门”;光绪《米脂县志》卷十二,记自成“幼牧羊于邑大姓艾氏”;康熙《延绥镇志》卷五之四说,“十余岁即与回回婆家收马。丧父,为酒佣,日沈醉;主者遣之去,学锻,又不成。为人耕田,常枕耒而卧,不事事。”
(49)见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五之四,《纪事志?僭国列传》。冯苏《见闻随笔》说,自成“年二十余执役银川驿”。按,据康熙二十年《米脂县志》等书,银川驿当写作圁川驿。圁川,又名圁水,即无定河,流经米脂县境。
(50)参考清初当地志书和其他史籍,李自成初起事时,似乎并没有攻下米脂县城,县尉堕马而死也无从证明。郑廉在崇祯十五年,曾经卷入同李自成联合作战的罗汝才部起义军,有可能听到一些起义军首领人物的情况,但由于他在起义军中时间短、地位低,所谈细节不一定很准确。
(51)《平寇志》卷九。
(52)《绥寇纪略》卷一。
(53)各种史籍叙述李自成参加起义的时间很不一致。边大绶塘报中,引述与李自成同里的一个名叫李成的人的话说,李自成“自崇祯三年,西川贼卜(不)沾泥作乱,流入贼营,不知下落。”康熙二十年《米脂县志》,记“崇祯三年,大旱,夏秋无收。李自成以驿卒失公文,盗起。”(卷一,《舆地》第一)可以大致确定事在崇祯三年。
(54)康熙二十年《米脂县志》卷五,《邮传》第五。
(55)《绥寇志略》等书说,李自成曾经和侄儿李过一道赴甘肃投入明政府军。崇祯三年,甘镇军队在巡抚梅之焕统率下奉诏入卫京师,途经甘肃金县时,李自成领导士卒起义,杀金县知县和参将王国,从此走上了农民起义的道路。这种说法不符合历史事实。请参看拙文《李自成起事考》,载《中国史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二期。又,许多史籍都说,李自成之被称作“闯将”,乃因为他是闯王高迎祥属下的一员将。根据现存档案文献来判断,可以肯定闯将和闯王都是绰号。李自成同高迎祥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这点,我们在下面叙述到明末农民战争的进程时,还将进一步阐明。有的书(如冯苏《见闻随笔》卷一,《李自成传》)说,高迎祥“于自成为甥舅”,有的书又说“自成于高为甥舅”(如《绥寇纪略》卷九),未必是事实。到目前为止,还不能证明自成的母亲姓高;也没有材料能说明自成妻高氏是高迎祥的同族。至于李自成起义军在崇祯十五年以前,称作“八队”、“老八队”,是因为他投入不沾泥手下时,被编为八队。不久,不沾泥受抚,李自成部和其他几队就成了独立的队伍。换句话说,他从来不是闯王高迎祥下面第八队的首领。康熙十九年《延安府志》,记载崇祯四年十一月,“降贼不沾泥张存孟复叛,陷安定。王承恩讨克之。贼走绥德,银川驿马夫李自成往从之,为队长。”这里,把李自成参加起义的时间定于四年十一月以后,失之过迟;但指出他是不沾泥部下的队长则是正确的。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中说,自成从驿站被裁后,“亦复无聊”。里中“谬相推为里长,使主征会以自给。值催科甚迫,县令笞之,加以杻。自成脱去,窜入王左挂子、苗美队中,号八队闯将。八队者:一队眼钱儿、二队点灯子、三队李晋王、四队蝎子块、五队老张飞、六队乱世王、七队夜不收、八队李自成也。”尽管谭吉璁误不沾泥为王左挂,所开列的八队首领名单确凿与否,目前还难以考定,但他也没有把李自成列为高迎祥的部将。
(56)康熙六年《陕西通志》卷三一,《杂记?盗贼附》。
(57)阎尔梅说过,“寇起山陕之初,各携其妻孥、亲戚置营中”,见《阎古古全集》卷六,《流寇议》。
(58)《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